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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特许物权制度研究

作者: 任海青 [1] ; 张鹏 [2]

摘要:行政特许物权是公私法制度共同融合的产物,是当前物权法理论发展遇到的新现象。该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特许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行政特许物权的客体是国家公物,相较于民法上的私物而言,法律调整的原则和所要实现的目的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行政特许物权既要保障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又要维护特许权人的特许经营权的实现。行政特许物权的调整既要遵循行政法的规则,又要适用民法物权法的相应规范。本文从我国当前特许物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对特许物权相关的理论观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国外立法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借鉴,提出了我国行政特许物权制度建设的思路。这对我国将来民法典立法和行政特许科学立法,推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为我国自然资源和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法制保障。


关键字: 行政特许 物权 公物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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