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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事业范围与类别的界定问题
作者: 孙学玉 [1] ; 周义程 [2]
摘要:“公共事业的范围与类别”的随意设定和内涵外延的不周延,导致公共事业改革研究出现诸多盲点,也造成许多研究成果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我们认为,公共事业在范围上应包括14个方面,在类别上分为纯公共事业、俱乐部事业和共用资源性事业,其中每一类别都存在着若干具体的公共事业。科技事业中的技术开发活动和文化事业中的经营性文化业均属于私人事业,教育事业中的高级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高级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学校体育事业、卫生事业中的个人卫生事业均更接近私人事业。笼统地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统称为公共事业是不妥的。
关键字: 纯公共事业 俱乐部事业 共用资源性事业 范围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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